
注:1.自愿辅修学历的教育形式属于开放教育,学生满17岁可自愿选择辅修并交纳学费(辅修学历对接招生院校及专业以当年国家招考政策及合作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计划以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为准;
3.住宿情况:未标注走读的专业均提供住宿。
联系电话:0755-83119101(招生)、0755-83316411(培训鉴定)、0755-23468015(招聘)、0755-82704040(招标采购)
师德师风监督投诉电话:0755-23468015
版权所有:深圳鹏城技师学院 | 粤ICP备08025170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