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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非深户毕业生直接申办人才引进手续

2016-05-10 12:00:00

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中第十一条规定:人才引进核准分值设定为100分及《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3】12号规定:我校非深户毕业生在毕业时取得我校的毕业证和高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的,已达到核准分值100分,可以直接申办人才引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