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鹏城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表现优秀并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经学校选用可转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学校按照《关于印发〈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公开选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深鹏技师〔2024〕142号)有关程序,对已经面试、试讲等招聘环节录用并派遣至学校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选用,现对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公示期间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深圳鹏城技师学院福强校区综合楼702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45;联系方式:0755-82554307)。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要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学校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调查属实且影响选用的,取消该人员选用资格。
附件:深圳鹏城技师学院拟选用劳动合同制人员名单
深圳鹏城技师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5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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