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硬核!我校成为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技工院校

    更新时间:2020-07-02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公布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技工院校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79号),我校被确定为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技工院校,标志着我校具备了面向校在校学生独立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资格。 

3月份,在接到省人社厅《关于在我省开展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1号)后,我校在深圳市职业技定鉴定指导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学校职业能力训练学院(深圳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与教务处、各学院共同商议,结合学校实际统筹规划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确定了10个试点职业(工种),并根据“专业设置与职业(工种)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结合学校教学过程和结果考核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原则,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申报材料经深圳市职业技定鉴定指导办公室审核后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备案。 

我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对象具有校学籍的在校学生10个试点职业(工种)为:电子商务师(网商)、运输代理服务员(货运代办业务员)、运输代理服务员、家具设计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室内装饰设计师、广告设计师、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整形修复工)、汽车维修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无人机驾驶员、医药商品购销员(药品购销员)。根据有关规定,目前保留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继续组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评价,由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考核鉴定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必须由备案通过的技工院校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独立自主开展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作为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技工院校,我校可以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参考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的证书参考样式和编码规则,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同时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并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 

根据相关规定,对经规范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人员,纳入省人社厅人才统计范围,落实相关政策。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学校拥有完备的考核设施设备和丰富的技能鉴定经验,凭借良好的鉴定秩序和过硬的鉴定质量,连续多年被评为深圳市“先进鉴定所”“优秀鉴定所”“文明鉴定所”,目前年均技能评价4万余人次。 

今后,我校将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疏通技能人才的成长成才通道,充分发挥技能人才评价与激励指挥棒作用,持续提升技能人才使用、培养和评价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同时主动探索、积极作为,努力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好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训练学院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