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成果

技工院校教学的“三所对接”与“四位一体”

    更新时间:2016-05-10

(文章发于《中国培训》之“景容视点”专栏,2010年3期)

 

黄 景 容

 

技工院校与其他院校一样,教学管理是中心工作。通过教学管理,实现培养目标。这是规律的体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技工教育已经取得较大成功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教学管理在办学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在新的形势下,技工教育要取得更好的发展,就应当总结已有的经验,纠正工作的不足,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中国特色的技工院校教学管理体系。

一、教学管理目标的确定

目标就是人们想要达到的境地或寻求的对象。教学管理目标就是教学管理工作想要或应该要达到的境地。那么,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目标应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应明确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目标与国家确定的技工院校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因为学校教学管理目标不能脱离国家要求的培养目标。国家对技工院校培养目标有培养技术工人和培养技能人才两种定位。前者的定位发生在二十世纪,后者的定位发生在二十一世纪。其实,技工院校培养目标很清楚地标示在学校类型上。顾名思义,技工院校就是以培养技工为目标的院校。技师、高级技师也是技工,只是技术等级不同,称号有所区别而已。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尤其是2003年全国首次人才工作会议将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明确为高技能人才后,指代中级技工、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一词逐渐被社会认可,并成为技工院校的培养目标。相对于国家培养目标,教学管理目标当然处于服从、执行的地位。根据国家培养目标确定学校教学管理目标,这也是规律的体现。实际运作中,无视或忽视培养目标的导控,天马行空不行。除非培养目标发生变化,否则,教学管理者的音容笑貌只能在培养目标规定的大道上闪烁起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教学管理目标没有一定程度的合理的“自主性”。即便是国家文件规定的技工院校培养目标,具体的学校在确立教学管理目标时,仍可以表现出适当的“自主性”。比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培养目标来确定学校的教学管理目标时,很可能要碰到成才与生存关系的处理问题。技工院校是应该把学生培养成技能人才的,但技能成才最好的成长环境不在学校——教育单位,而在技能的使用单位。这个实际情况说明了教育单位培养技能人才存在相当的难度。培养一名市场认可的技术工人或技能人才,需要多种途径和较长时间的磨炼。刚毕业的技校学生,当务之急,可能不是成不成才的问题(因为成不成才,既不是学生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口袋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校毕业证书说了算),而是能否马上或尽快就业,解决养活自己的问题。

鉴于此,为了落实国家规定的培养目标,技工院校完全可以发挥科学的“自主性”,将培养目标改造为相互联系又相互促进的两个阶段目标:近期目标设定为技能就业;远期目标设定为技能成才。综合起来,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目标可以这样表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确定这样的教学管理目标,一是符合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在学校的地域空间里让学生打下相关基础,成为后备技能人才,在就业的岗位实践中,逐步成为技能人才;二是符合马斯洛基本需要理论所揭示的人的发展规律。先解决生存需要问题,再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三是采取务实的分阶段的办法,反而能更好地落实国家规定的培养目标;四是对全校教学工作更具针对性、指导性。

二、教学管理基本原则的认识

教学管理工作,首先得明确目标,其次得明确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那么,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应该坚持怎样的原则呢?

(一)“三所”对接原则

所谓“三所”对接,就是教师所教的、学生所学的、企业所用的三者之间要做到紧密结合。“三所”对接不仅体现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而且体现技工院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劳动者就业服务的办学指导思想。无论是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还是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服务,只有切实做到“三所”对接,才能结合到家,服务到位。

“三所”对接是保证技工院校办学质量的原则要求。“三所”对接关注教师的教学质量,关注学生的学习质量,关注企业的用人要求。要求教师所教,内容须与所用对接;学生所学,内容须与所用对接。有了上述二个对接,企业就有较高的员工质量,员工质量高,产品的质量就有保障。技工院校的办学质量便因上述三种质量的整合而得以保证。

“三所”对接原则要求技工院校必须走校企合作培养的路子。任何技工院校,不与企业合作,单凭自身能耐,很难培养出批量性的符合企业岗位能力要求的毕业生员工。迄今为止,各级政府和无数就业工作者为解决高等院校源源不断生产着的失业者的就业问题而日夜奔波着的社会现象就充分说明:“三所”对接,说易做难!奇怪的是,许多技工院校做到了。审视技工院校多年来的毕业生高就业率,理性地将这一结果性社会现象与“三所”对接的原则要求相比照,我们发现:技工院校们正是按照“三所”对接的原则要求开展校企合作培养的。“三所”对接,首先是主体之间对接。所教的主体、所学的主体、所用的主体三者对于对接的实质性意义应有相似的认识。否则,对接效果大打折扣。其次是内容之间的对接。所教的内容、所学的内容、所用的内容三者之间虽然不可能完全一样,但应当保证大体相似。再次是地域空间的对接。三个主体应当经常交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尤其重要的是所学者与所用者地域空间的对接。二者的对接地域空间的选择和选择之后对接的效果检验“三所”对接的质量。顶岗实习是所学者与所用者地域空间对接的最佳选择。顶岗实习的效果检验“三所”对接的质量。而“三所”对接的质量决定学校办学的质量。或许也正因如此,“三所”对接才有资格成为一种原则,让我们特别在意地“提溜”出来,将之作为一种原则,视为一种指导。

(二)“四位一体”原则

所谓“四位一体”,指的是全日制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服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劳社部发[2007]26号)第三条规定:“学校在培养中级技工的同时,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并提供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成为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把上述四者分开看,是四项工作,也可以视为学校的四项职能,但是,将之纳入教学管理的范畴,施行有机融合,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则应成为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的一个原则。

所谓原则,指的是人们说话或办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将上述四位一体视为原则,其意在于要求技工院校不能办得太像学校,即除了像学校——开展全日制教育外,还要有不太像学校的方面——像社会培训机构那样抓技能培训;像职业技能鉴定所那样抓技能鉴定;像就业服务机构那样为劳动者就业,为失业者就业服务。其实,不仅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其他类型技工院校也基本具备四位一体开展工作的条件的,尤其是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完全拥有四位一体开展工作的能力。总之,技工院校的教学管理不应仅仅局限于全日制教育。管理的触角应当延伸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创业服务三个领域中,在教学资源共享,教学人员通用、专业教师承担技能鉴定考评员职责、教学人员与教学资源统一调配开展相关人员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等方面发挥教学管理的作用。

综上,“四位一体”作为原则,是职能决定的。技工院校的四项职能作为国家的规定,对于特定领域从事特定工作的人来讲,也应成为说话或办事的准则、要求。“四位一体”作为原则,又是特色决定的。技工院校最大的特色是技能性。无论开展全日制教育,还是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始终围绕着“技能”二字。正是突出技能,离不开技能,靠技能支撑和“吃饭”,“四位”才能“融为一体”并且凸显特色,正因如此,“四位一体”具备作为原则的资格条件,执行之,则教学管理可以管出与众不同的业绩。